根據國企改革“三項制度”工作要求,《連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財務負責人委派管理辦法(試行)》(連交控﹝2020﹞90號)相關規定,為全面加強集團各權屬企業財務管理,強化企業財務管控能力和水平,拓寬財務人員選人用人渠道,根據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和會計制度有關要求,結合集團實際,對集團委派財務部(處)長實行競爭上崗,公告如下:
一、競聘職位
權屬企業委派財務部(處)長3名
二、競聘范圍
面向集團全系統在崗正式職工。
三、競聘條件
(一)基本條件
1、遵紀守法,熱愛財務工作,敢于堅持原則,嚴守財務規章制度,有較高的政治素養和職業道德,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感和工作執行力。
2、熟悉并自覺執行國家各項財經法律、法規和會計制度。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分析判斷能力,熟悉企業經營管理和行業基本業務,具有豐富財務管理實踐經驗。
3、大專及以上學歷,具備初級及以上會計(審計)專業技術職稱,從事會計工作五年以上,熟悉經濟、財務、會計、稅收等方面的法律、法規,能熟練應用財務軟件。
(二)具體要求
1、身體健康,能適應本職工作,1980年以后出生;
2、擔任集團權屬二級單位財務、審計部門負責人,三級單位財務負責人,或有交通控股集團財務融資部、審計部2年以上工作經歷的。
四、競聘程序
(一)發布公告。通過發布公告通知等形式,向全集團發布競聘信息。
(二)公開報名。符合應聘條件人員根據個人意愿,結合崗位需求,填寫競爭上崗應聘報名表。
(三)資格審查。集團人力資源部會同財務融資部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。
(四)組織考試。主要包括筆試和面試。
1、筆試。主要測試應試者履行職位應具備的財務管理知識、企業管理基礎知識和素質能力。
2、面試。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,主要測試應試者綜合能力素質與選拔職位的匹配程度。
考試得分=筆試得分*40%+面試得分*60%
(五)組織考察。采取差額考察的方式進行。根據考試得分結果由高到低,取前6名作為考察對象,集團人力資源部和財務融資部組成考察組進行考察,主要采取征求集團財務部門意見及到所在企業民主征求意見、個別談話、政治體檢、查閱資料等方式進行。
(六)黨委會票決。根據考試成績及組織考察結果,經集團黨委會票決,確定聘用人選。如出現票數相同,進行二次票決,直至人選產生。
(七)任前公示。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。
(八)辦理手續。按照規定程序,服從統一調配,辦理上崗手續。
五、報名事項
(一)報名時間:2023年7月25日至7月27日18:00。
(二)報名方式:報名人員可登錄集團網站下載并填寫《連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團競爭上崗人員報名表》(見附件),同時攜帶個人學歷學位證書、學信網證明、職稱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(原件及復印件)到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報名,所在單位審核蓋章后統一將報名人員材料報至集團人力資源部。
(三)報名人員應對本人報名信息的真實性負責,凡弄虛作假者,一經查實,取消競聘資格。
六、其他事項
(一)委派財務部(處)長實行聘任制,聘期三年,試聘期三個月,聘任期滿可續聘,其人事及組織關系隸屬集團總部,薪酬按照集團總部薪酬管理制度執行。
(二)資格審查結果、筆試及面試等有關事項集團將通過電話、郵件或短信等形式通知。
(三)派駐第二十一紀檢監察組負責本次競爭上崗過程的監督指導。
(四)本公告由交通控股集團人力資源部和財務融資部負責解釋。